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,敘說著一個不幸的女人和一個風流男子的感情故事。用這個故事,仁杰偵探將為大家普及何為無效婚姻。故事是這樣的...
去年5月份,仁杰偵探接受了南山區一位劉女士(化名)的委托,幫忙調查其老公李先生是否在外有外遇。可是調查的結果竟然讓人大吃一驚,事情究竟是怎樣的呢?
2015年3月初,劉女士去深圳南山區的一家公司面試總經理助理一職。面試官恰好是總經理本人,也就是劉小姐的現任老公。倆人一見面,都被對方的氣質所折服,很快倆人便陷入了戀愛的漩渦。同年,國慶節期間倆人便回到李先生的老家潮汕按當地習俗舉辦了婚禮。
婚后的生活,剛開始還是很甜蜜的,夫妻倆人也很恩愛。劉女士原本以為夫妻倆的這種和諧會一直維系下去,然而事不如人愿。女人的直覺,告訴劉女士丈夫好像有什么事情在隱瞞著自己。但是劉女士為了不讓倆人的感情受到傷害,一直未向李先生征求答案。
2017年6月份,去超市購物的劉女士走在半路因為忘記帶手機而折返回家的時候,竟然發現老公在和別的女人聊天,用詞相當的曖昧,而且還用上了“老婆”這個稱呼。那天,劉女士和李先生大吵了一頓。
一口氣,不吐不快!劉女士發誓要將那個勾搭自己老公破壞自己家庭和諧的小三揪出來!于是在網上找到了仁杰偵探。很快,雙方便見面簽訂了合同。劉女士也按照要求提供了李先生的一些資料,一場偵探的調查活動開始了...
兩周的時間,仁杰偵探將自己的調查結果送到了劉女士的手里。看完那幾張紙的報告,劉女士愣住了,原來自己口中的那個“小三”竟然是李先生的法定妻子(登記結婚的),而且他們倆人還未離婚。
后來,劉女士將李先生告上了法庭。法庭認定劉女士和李先生的婚姻無效,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,對李先生處以重婚罪,判處有期徒刑兩年。
仁杰偵探法律知識普及:
①無效婚姻
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條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無效:
(一)重婚的;;
(二)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;
(三)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(四)未到法定婚齡的。
劉小姐與李先生倆人結婚是根據當地習俗舉辦的婚禮,并未進行結婚登記,只能算是事實婚姻而已(需要雙方去辦理結婚登記才得到法律的保護)。加上李先生之前的法定婚姻關系依舊未解除,因而倆人的婚姻關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。
②重婚罪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:“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李先生在未離婚的情況下,與劉女士舉辦婚姻,以夫妻名義同居,屬于有配偶者而重婚的情形,因而構成重婚罪。劉女士因為之前對李先生的婚姻狀況并不知情,因而不屬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情況,不構成重婚罪。
仁杰偵探提醒您:結婚,一定要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!
電話:181-2636-88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