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杰偵探守則第二條:禁止收受賄賂,堅守職業(yè)道德
拒絕受賄,做好偵探
仁杰偵探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時,已經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收費的項目,如因實際情況產生額外的開支,則必須以公司名義向客戶發(fā)出商談。客戶可拒絕任何私人索要錢財的要求,并可告知仁杰,我們必將嚴肅處理。
另外,客戶本人也無須向仁杰的偵探人員贈送財物(獎章、獎旗除外),仁杰務必會竭盡全力幫助客戶獲取其所需信息。如偵探人員在工作中接受客戶的財物,仁杰也必將嚴查,然后根據財物的金額除以相應的懲罰。
電話:181-2636-8888